舔指

离开酒肆,吃饱喝足的林昭昭开始在城镇闲逛起来。

“你还是第一次来集市吧。”林昭昭问旭烈格尔,“是不是很热闹?”

“嗯。”旭烈格尔做事向来雷厉风行,虽然来过朔平城很多次,但每次都是买完就走,几乎没有逗留过。

这还是他第一次走进这所谓的集市。

“朝市,朝时而市,商贾为主;夕市,夕阳而市,贩夫贩妇为主。”林昭昭细心给旭烈格尔解释,“你看,这些铺子都是按‘井’字分布,横二竖二,并非事毫无章法的排列。”

“确实。”

“你再看这些铺子,有卖猪肉的,卖蔬番的,卖绸布的,卖笔纸的,还有印刷店、典当铺、租马骡的……”林昭昭说,“你是没见去过京城。京城的集市比这还要大数倍!若你还嫌不够热闹,那里应是勾栏瓦舍,皮影戏、散耍戏、说书的、唱曲的,没有你看不到,只有你想不到的。”

说起自己的家乡故土林昭昭如数家珍,旭烈格尔安静听着,这些都是他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的。

“这儿居然还有果子行。”林昭昭眼睛一亮,顿时来了兴致,赶紧遣苏合去排队。

“蜜饯、果脯、蜜耳每样都来些。”林昭昭也是出手阔绰,恨不得将店里的东西都包圆了。

因为说出去有些小家子气,所以这算是林昭昭一个鲜为人知的喜好。

他嗜甜嗜酸。

这些蜜饯果子都是用蜂蜜糖粉腌制浸泡的,久放不会腐坏,正适合带回草原嘴馋时候吃。

“少爷,太多了,实在是拿不下了。”苏合手里也是拎满了,“我先将这些送回驿馆吧。”

“好吧。”看着铺子里剩下的果子,林昭昭只能遗憾地叹了口气。

“这个果子很好吃吗?”看着林昭昭三步一回头,恋恋不舍的模样,旭烈格尔忍不住问。

“好吃!”林昭昭回答果决,“你要不要尝尝?”

“……”虽然是句询问,但林昭昭已经捏起一粒梅子姜送到他的唇边。

黑青色的梅子裹着厚厚一层糖浆看起来就甜得腻人。

俗话说,望梅止渴。

也不知是这梅子生津,还是挂着糖水的指尖太勾人,男人的喉头上下滚动。

旭烈格尔眼神里像是燃起了什么,他低下了头,吃下了青年递来的梅子。

指尖传来湿润滚烫的触感,吓得林昭昭浑身一哆嗦,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。

“你——”他红着脸有些话羞得不好说出口,只能在心里暗骂。

他真是无话可说!这蛮子居然傻傻地直接吃了,都不知道用手接过去,真是不怕被旁人瞧见说闲话!

而另一边,吃了梅子旭烈格尔也将脸转向别处,暗暗回味唇间的触感,耳根处泛着不显眼的红。

洛初的手好甜,甜到口里的酸涩味都感觉不到了。

“……好吃吗?”

“好吃。”

“你尝出紫苏的香气了吗?”

“没有。”男人顿了顿,“要我再尝一次吗?”

“……不给。”

居然还要吃?上辈子没见他好这一口啊。林昭昭也是奇了怪了。

怀着不同心思的两人并肩继续往前走。

砰!砰!砰!

旭烈格尔忽然停下了脚步,路边锤炼锻造冒出的火花吸引了他的目光。

见男人落到后面,林昭昭也驻足折返。

“你是喜欢这把刀吗?”林昭昭问。

旭烈格尔摇摇头,但目光还是没有从那刀具身上挪开一点。

“这把刀我要了。”林昭昭同铁器店的伙计说。

“这位公子实在是对不住,这把刀是替另一位客人锻造的。您要不进店瞧瞧,看看有没有其他喜欢的,我给您便宜些算。”

“我们就看中这把。”林昭昭抿了抿唇说,“钱多少都无所谓,您能否帮忙问问,看看这刀的主人是否愿意割爱?”

“这……”店铺伙计有些为难。

“洛初,算了。”旭烈格尔收回目光。

林昭昭快步跟上:“为何算了?好不容易出来一趟,你既然喜欢,那就买下来啊。”

“无论是刀,还是剑,都要看缘分。”旭烈格尔反倒劝慰起了林昭昭,“既然它已有主,说明确实是与我没有缘分。”

“当真是怪事,你这种人不争不抢?还会信缘分?”林昭昭双手抱胸,只当旭烈格尔是在哄他。

“以前不信,现在信。”

“为何啊?”

“因为它让我娶了洛初为妻,所以我信了。”

“花、花花言巧语!你这乱七八糟的歪理都是和谁学的!”林昭昭听得又是一阵耳热。

“没和谁学,有感而发。”

“那你倒是说说你今天身上这把佩剑从哪来的?”林昭昭心在跳,于是顾左右而言他,“这可不是你们草原人惯用的兵器,难道它也是你靠缘分捡来的?”

男人摸了摸自己腰间的长剑:“应该算是捡的吧。”

“什么叫‘应该算是捡的’?”

“它的主人死了,我拿过来,应该算是捡的。”男人想了下说,“这也是缘分。”

“那不就是你收缴的战利品吗?”林昭昭无语凝噎,“什么缘分?你这分明是杀人越货、强取豪夺好不好?”

男人沉默片刻:“不一样。”

“哪不一样了?”

“我并非为了抢夺宝剑而杀人,也并非为了迎娶京城第一美人而攻城。”

旭烈格尔对上了林昭昭的眼睛。

“与我而言,剑也好,洛初也好,皆是长圣天赐予我的意外之喜。”

热闹的集市仿佛安静了,林昭昭站在原地,只能听见自己胸膛里的狂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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